0755-86168881
一万间合伙人小程序 一万间合伙人小程序
一万间楼市动态行业头条

省厅发通知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解读

来源:网络作者:admin更新时间:2020-08-14 14:05

8月12日,经省政府同意,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做好用地批准文件失效和撤回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我省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规范开展批而未供土地用地批准文件失效和撤回的具体要求。

省厅发通知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解读

这次的《通知》有哪些特点?

用地批准后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超过一年但不满两年的可申请撤回用地批文。《通知》坚持尊重客观事实、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原则,创新提出,土地征收依法批准后,未实施征地方案超过一年但不满两年,因相关规划、政策调整等原因,难以实施征地的,可以申请撤回。


允许用地批准文件整体撤回或部分内容撤回。考虑到批次用地一般包含多个地块,各地块实施征地和供地的进度不一致,为提高我省批而未供土地处置政策灵活性,《通知》提出,土地征收依法批准后,未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超过一年但不满两年,因相关规划、政策调整等原因难以实施征地,或已实施(含已部分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因相关规划、政策调整或其他原因不具备供地条件的,可以申请整体撤回用地批文或撤回批文内部分地块批准内容。


进一步细化批文撤回或失效后续管理工作要求。《通知》细化了用地批文撤回或失效后涉及的用地审批信息备案变更、用地计划指标管理、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管理、林地指标管理、规费管理、地籍变更管理等六方面要求,实现指标可腾退、规费可抵扣。


制订《通知》对我省相关工作有哪些意义?

《通知》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批而未供土地用地批准文件处置工作,明确批文涉及的指标和规费的管理方式,推动各地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力度,有效消化我省批而未供土地存量,提高用地计划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林地指标等资源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省厅发通知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解读

(购房咨询请扫描二维码)

深圳一万间房源网提供各种特价工改房、旧改房、小产权房等房源信息和资讯,让您轻松实现买房梦想。始终致力于提供真实、可靠、优质的房源信息,打造专业的综合性房源信息咨询服务平台。


RECOMMENDED ROOMS

-热销楼盘-

返回首页
微信公众号
联系电话
联系QQ
在线帮你找房
在线找房

您的浏览器版本太低

请升级您的浏览器: Internet Explorer11 或以下浏览器: Firefox  /  Chrome  /  360极速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