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业未来时代大厦
- 1室、2室 | 40-61平米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如意路与大运路交汇处西北侧
以前几天刚发出的黄埔区下沙社区珠江村旧村改造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为例摘出了一些重点。
01改造主体
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下沙股份经济联合社及广州市黄埔区黄埔街下沙第一、第二、第三股份经济合作社
02补偿安置依据
下沙社区珠江村旧村改造实施方案拆旧范围(约24.35公顷)内的村民和非村民房屋,以2017年11月广西恒来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的测绘数据作为现状建筑量的补偿依据。
03村民房屋回迁安置建筑面积计算方法
合法建筑与2009年12月31日前建成建筑,每栋安置建筑面积不超过四层(含四层,下同)。
(一)合法建筑
“合法建筑”是指有房屋产权证、村镇建房许可证、宅基地证、2009年12月31日前的有关批准使用房屋宅基地证明或区政府实施村民建房登记管理证明文件的住宅建筑。
1.合法建筑面积按1:1回迁安置。
回迁安置建筑面积=证载合法建筑面积(不超过四层)
2.证载合法建筑面积不足证载首层建基面积×4的,差额部分作为回迁安置权益面积,由村民按1500元/平方米购买。
3.合法建筑面积超出四层部分按15000元/平方米给予货币补偿。
4.现状建筑面积(飘板、屋檐、滴水线、装饰线等附属物不计入)超出证载合法建筑面积的,可参照(二)、(三)条计算回迁安置建筑面积和补偿。
(二)2009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建筑
1.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2009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四层以下(含四层)住宅建筑。
回迁安置建筑面积=首层建基面积×4+阳台面积×100%+飘楼面积×100%(其中阳台和飘楼均为不超过四层的部分计入,飘板、屋檐、滴水线、装饰线等附属物不计入)。
2.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2009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不足四层住宅建筑,其实测建筑面积(其中飘楼和阳台的面积按100%计算)与以上“回迁安置建筑面积”的差额部分作为回迁安置权益面积,由村民按1500元/平方米购买。
(三)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批准2009年12月31日前建成的四层以上住宅建筑,超出四层部分按1500元/平方米作材料补偿。
(四)对于持有建房批文但未建房屋的空地,批文经村集体核定确认的,以批文证载用地面积为依据计算回迁安置权益面积,该项回迁安置权益面积=批文证载用地面积×4,允许村民以1500元/平方米购买。
(五)如房屋现状建基面积小于宅基地证证载用地面积,对于房屋退缩、三间两廊的自留通道、上穿下插的房屋、重建后的退缩空间,在各方对用地划分没有争议并由村集体核定确认的前提下,以宅基地证证载用地面积为依据计算回迁安置权益面积,该项回迁安置权益面积=退缩用地或三间两廊通道用地面积×4,由村民按1500元/平方米购买。
(六)公寓房屋回迁安置建筑面积计算方法
原则上按照每套房屋的实测总建筑面积(包括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阳台面积按100%计算)计算被拆迁人的回迁安置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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