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兆业未来时代大厦
- 1室、2室 | 40-61平米
-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如意路与大运路交汇处西北侧
6月10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挂出一则关于应元路-越秀山体育场入口周边环境提升工程范围内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补偿方案(征集意见稿)的公告。征求意见期限为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7月9日止。据公告透露,房屋征收货币补偿最高达6.2万元/平!
根据公示,征收房屋地点位于广州市越秀山体育场入口南侧,与应元路交界处。项目拟征地范围748.56平方米,项目涉及地块西南侧越秀区应元路 25-35 号房屋(单号)征拆,建筑共7栋,总建筑面积约552.28平方米。
1:1.3置换珠光路北侧安置房
(一)住宅房屋产权调换。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以越秀区珠光路北侧安置房项目的安置房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按被征收房屋合法产权建筑面积1∶1.3的原则,确定产权调换建筑面积,该部分面积互不结算差价。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的安置房建筑面积超出产权调换建筑面积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部分,由被征收人按每平方米25000元购买,超出产权调换建筑面积10平方米以外部分,按市场评估价标准购买。超出产权调换建筑面积部分产生的相关费用和税费,按有关规定缴纳。
(二)选房顺序确定。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根据被征收人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确定安置房。
(三)、(四)为征收奖励和时限奖励,与货币补偿补偿的一致,在房屋产权调换时结算。
(五)房屋产权调换临时安置补助费。
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由被征收人自行临迁安置的,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支付每月50元/平方米临时安置补助费。临时安置补助费从被征收人腾空并交付房屋之月起计至入住通知书发出之日的第3个月止,少于3个月的,按3个月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低于2500元/户/月的,按2500元/户/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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